“沈大人,少爷,清远村的秧苗已经捆好了。”小厮来喜赶来禀告,他头顶一顶草帽,裤脚高高挽起,衣服裤子上全是泥点子。
他们每日都要备好一个村子的秧苗再运出去,庄子上的人本就不多,不说小厮来喜与庄子上的农夫们,就连沈筝与王广进都挽起了裤腿下田拔秧。
今日的清远村是最后一个村子,待会儿运出去后,他们便大功告成。
沈筝用手背擦了擦额间的汗,抬头望了望天:
“数量清点好便运过去吧,今日日头大,秧苗上洒点水再出发,到了让他们赶紧把秧苗种进水田里。”
秧苗离了水便怕晒得很,他们的动作都得快点,不然晒死一棵秧苗都是损失。
来喜走后,沈筝看着还留在育苗田中的秧苗,估摸着这些秧苗估摸着都还能种植三四十亩地。
杂交水稻出穗率极高,便不用像普通水稻种得那般密。
王广进看着沈筝瞧着那些秧苗,开口打趣:“大人之前说好的将剩下的秧苗全交予我种植,如今可是舍不得了?”
这些秧苗进入了正式生长期后,那些经验老道的农夫隐约看出了这种秧苗的特别之处,都在猜测亩产能有多少,此时在同安县也算是香饽饽,沈筝特意叮嘱了每个村子的里正,一棵秧苗都不得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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