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子就算是有错,自然有皇帝来管,有国法来管,你个臣子的儿子,直接上来给人家干死了,是怎么回事?更别说这皇子虽然干的事不是好事,但远远也没到了被干死的程度吧!
这要是换成了正常人,怎么也得是扭送到官府,就算是李治后来发现了搞出这回事情的是他自己的宝贝儿子,以演义之中李治那情况,这应该说是一件机遇,而不是最终演变成祸及全家的祸事。
就算不是皇子,仅仅只是一个普通的百姓,也不能说你上来就直接把人家干死了,毕竟当时的薛刚只是臣子的儿子,甚至连个官都不算。
人人都这么干的话,随便一个人都上来行使执法权的话,这个国家早就乱套了。而薛刚这种当街直接杀人的行为,就算最初的原因也算是见义勇为,但比起那些施恶者本质上能够好到哪里!
而虽然说是误杀皇子,但误杀就能成为杀人的理由吗?再则,皇子的命是命,其他的人的命就不是命了吗,薛刚这种把人往死里打的做法本来就有问题!
移交法办,送交官府,或者是干脆直接扔到皇帝老儿的面前,这不才是当为之法吗?再不济,真要自己来,打上一顿也行,但直接把人往死里打算什么?
一个小偷偷东西,一个大汉自以为是要见义勇为,结果却将那小偷给打死了,政府难道就该认为你是见义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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