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时,伍长走了过来,他拍着黑夫的肩膀,露出笑容,“黑夫,我听说你弟弟惊被选入军营里去了,专门去认字。”
黑夫天性老实,自然承认了。
伍长继而笑道,“听说这次有太子身边的最博学的人教导,假以时日学成之后,可就是刀笔吏。以后就专门在军中给兄弟们写家书。”
“是啊,都是太子仁德。要不然我们这么多人,要写一封家书回去,半件衣服的钱就没了。”
对庶民而言,一个人就两套衣服,一套衣服是出去宴会,做客,祭祀用的;还有一套衣服就是干活用的。干活的那件,自然是葛布粗衫,短裤窄袖长衣。
一件坏了,才去买新的,或者做新的。
衣服缝制不容易,一套衣服下来,足有两个月的月钱,非常贵。但是衣服在那个时代,可是耐用品。质量都很好,一件衣服能穿个两三年。
所以衣服有时候也当做交易的货币。
半件衣服的钱,那就是一个月的俸。用一个月的俸去写一封信,而且信还不一定能够送到家人手中,着实是笔看起来划不来的买卖。可是在亲情面前,没有什么划得来划不来的。
至少黑夫支持弟弟去争取名额,就是因为这个。
他希望他们家里人可以出一个读书人,这样以后再也不用受去求爷爷告奶奶找人写信读信的气了。
贵族和庶民之间,阶级分明,区别在很多地方。一就是衣服颜色;二是贵族对工具的垄断;三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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